新疆自治区招办提醒考生、家长谨防招生诈骗
近年来,在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期间,乌鲁木齐、昌吉、博州、石河子、哈密等地均发现过不同形式的招生诈骗行为,损害了考生和家长的利益。随着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推进,各种招生诈骗和非法招生中介等活动也随之活跃。为方便各地防范和打击非法招生、中介诈骗行为,提高考生、家长的防范意识和分辨能力,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提醒考生和家长在防范招生诈骗中要特别注意五点:
一要谨慎对待非官方招生宣传。虚假招生往往是借混淆学校类别来蒙骗考生和家长,如混淆自学考试助学机构与主考院校的关系,混淆自学考试和全日制脱产学历教育两种不同的学习方式,混淆非学历培训机构与普通高校的关系等。
二要谨慎对待招生中介机构。国家不允许任何组织、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高校招生代理业务。考生和考生家长要认真了解招生机构的背景,除自治区招办外不要轻信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
三要学会鉴别通知书的真伪。鉴别录取通知书真伪最简便宜行的有效途径是通过登录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核实录取结果信息的真伪。
四要合理地调整好自身的心态。不要病急乱求医,避免蒙受钱财损失。自治区招办今年仍继续坚持录取期间通过新疆招生网定时公布考生录取结果信息,不要轻信其他非正常渠道获取的信息。
五要积极地检举非法招生行为。如遇疑问,可在上班时间拨打自治区招办咨询专线(0991-8750000)咨询确认;如发现招生中介诈骗行为,请及时拨打自治区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现场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991-8758128)投诉,或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
自治区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八月五日